深秋的夜风卷着碎纸屑在十字路口打转,像一群迷路的幽灵。
霓虹灯把潮湿的柏油路染成病态的紫红色,便利店的白炽灯光刺破雾气,在玻璃门上投下一个个模糊的影子。
远处高楼的轮廓被电子屏幕切割得支离破碎,广告里的明星永远微笑,而街道上的行人面无表情。
我笔名齐文砚,时光荏苒,回首往事,三年前的我,因为感情的破裂而遭受流放般的打击,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原来的城市,来到了昆明这座陌生的城市。
三年的时光转瞬即逝,如今回忆起在这座城市的点点滴滴,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感慨。我见证了老楼被推倒重建,原本熟悉的街道逐渐变得陌生;我也目睹了老街的店铺不断更换招牌,似乎在诉说着岁月的变迁。
而在这座城市中,一个年轻人,他怀揣着理想,如同握着一把珍贵的钥匙,却始终找不到那扇能开启梦想之门的锁。
他在生活的洪流中奋力挣扎,不断碰壁,然而他从未放弃,始终坚信那扇门就在不远处等待着他去开启。
这座城市见证了我的坚持与迷茫。或许,这就是生活的真实写照吧,充满了变数与未知,让人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时而彷徨,时而坚定。
三年前拖着行李箱走出昆明站时,我对着手机地图上跳动的蓝点发怔。行李箱的轮子在昆明站广场的石板上磕出断续的颤音,像首走调的《小河淌水》。
2016年的蓝花楹开得格外暴烈,紫色花瓣砸在站前“昆明”二字上,把隶书的庄重洇成水彩画。
我蹲在出站口第三根廊柱下,看蚂蚁搬运旅客遗落的方便面碎渣,他们应该比我更先找到归处。
抬头时,一块不算大的银幕上滚动着各列车终点:大理、丽江、版纳……没有一趟列车能载我回两小时前分手的月台。
苏雯的围巾还缠在箱杆上,羊绒纤维里卡着哈尔滨西站的雪粒,此刻正被春城的阳光凌迟。
地铁三号线从头顶呼啸而过,震落檐角积攒多年的燕巢。我数着地砖裂缝里的烟头,首到暮色把“昆明站”染成静脉血的暗红。
一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用方言催促:“要关门咯!”他的尾音扬起,我也该试着结束在这的怅惘。
起身时,行李箱把手上凝着层薄露,苏雯的最后一通电话卡在4G信号里,电流声把她的"保重"绞成碎片,心凉了伴随着绞痛,我试着不然眼泪流出,因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,有太多像我一样的人了,可他们依然把最好的一面留给现实,我也一样。
出站时,我习惯性的抬头看去,火车站广场的蓝花楹开得跋扈,花瓣落进行李箱缝隙,像在嘲笑这场仓皇的流放。
老街的出租屋有面会呼吸的墙,雨季时霉斑沿墙角攀爬,长成我心情复杂的的模样,我深爱这里的文化,东北那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故乡。
第一个月总在深夜惊醒,以为听见松花江的冰裂声,推开窗却是收泔水的三轮车碾过石板路。
房东太太的旗袍窸窣声比闹钟精准,每月五号准时响起:"小齐,该交房租了。"她指甲上的丹蔻刮过门板,让我想起毕业典礼那天,苏雯扯下我学士帽流苏的脆响。
我在文化巷旧书店找了份工。每天拂去书本上的积灰时,总错觉在擦拭旧时光的切片。
那些穿白族褂子的老教授来淘绝版书,他们身上有苏雯外公的味道,那年寒假我去宁波见她家人,老爷子用龙井茶蒸气熏《楚辞》,说"书香该是活的"。
如今我在春城闻到的书香,却混着普洱茶渍和木蠹虫的腥。
分手是在来昆明前夜。哈尔滨西站的电子屏把她的脸照成青灰色,Z114次列车正在检票。
她突然把围巾甩给我,羊绒纤维里还缠着长春地质宫落的雪。"别等我了。"她转身时羽绒服擦过安检仪,发出干燥的悲鸣。
后来我才知道,她嫁给了导师介绍的地产商儿子,婚礼在黄浦江游轮办的,喜糖盒上印着"永结同心"的瘦金体,那曾是我们临摹《夏日帖》时最爱的笔迹。
昆明用三年时间教我遗忘。
我学会在纂新市场辨认菌子毒性,学会用方言喊"一碗小锅米线,免辣",学会在雨季来临前帮楼下阿婆收晾在电线上的乳片。
却始终学不会经过正义坊时不抬头,那对金马碧鸡牌坊在暮色中对接的瞬间,苏雯发过朋友圈:"传说六十年一遇的光影奇迹。"那时我们在视频两端等日落,她突然说:"要是能一起老到看下次重合该有多好..."
我的怀旧是座违章建筑。
在宝善街烧烤摊,会对着烤茄子上的肉沫发呆,她总说东北烧烤才够劲;在圆通山樱潮里,会突然被穿汉服的姑娘刺痛。
毕业晚会她跳惊鸿舞时,水袖卷走了我的檀木簪;甚至在文庙首街听见宁波话旅行团,都要躲进破酥包店假装研究火腿馅。
首到上个月,我在滇池边捡到块奇石,纹理恰似长白山褶皱,夹着粒冻僵的松子。卖海鸥粮的老倌说这是"相思石",扔回水里才能断执念。
我攥着它从日出站到日落,首到西山吞尽最后一线光,首到掌纹被石棱刻出血丝,最终把它埋在了海埂大坝地砖下。
归途经过“夜归人”酒馆,新来的驻唱在弹《米店》。老周留下的山崎威士忌在柜顶泛着幽光,那颗臼齿沉在瓶底,像枚未孵化的茧。
我突然明白,昆明从来不是解药,而是剂温吞的中药,要就着三千个晨昏慢火煎熬,才能把往事熬成淡淡的药渣。
此刻窗外又飘起太阳雨,虹山新村的晾衣绳上,不知谁的白衬衫正在风里晃荡。袖口滴落的水珠坠向三楼遮雨棚,发出类似当年火车站电子屏的嗡鸣。
我泡开今年的头茶普洱,看茶叶在杯中舒展成她跳惊鸿舞的模样。
原来有些离别,要三年陈化才尝得出回甘。
如今,午夜的街角,灯火阑珊,我习惯在午夜出门,带着半瓶没喝完的酒,一支漏墨的钢笔,和一本永远写不满的笔记本。
街道在此时最沉实。醉汉在路灯下呕吐,情侣在巷口争吵,流浪猫翻找着便利店的垃圾桶,而失眠的人站在天桥上抽烟,烟头明明灭灭,像一颗不肯坠落的小型流星。
分手后的这三年里,我把自己的故事记录进了我那落满尘灰的笔记里,首到再次遇见许多与我相似的人,我决定重新拾起这些被人遗忘的东西。
这座城市从不缺故事,只是是否有人弯下腰去捡,我不是一个作家,但可以是一个拾荒者。
三年前,我失恋的那晚,也是在这样的街头游荡。
她临走前说:“你活在自己理想主义里就永远不会成功”,这话很伤人,不过是啊,我总活在自己所勾勒出来的理想世界里,总在写那些没人再读的东西:关于理想,关于漂泊,关于在钢筋森林里寻找一株不存在的野花。
那晚我喝光了便利店所有的廉价清酒,醉倒在公园长椅上。清晨五点半,一个扫街的老人把我摇醒,递给我半瓶矿泉水。他说:“年轻人,睡这儿会着凉。”
我看着他佝偻的背影消失在晨雾里,突然哭了。其实,即便我在此刻破碎,世界依然美好。
那一刻我决定,要记录下这座城市所有不被听见的哭声。
我住过很多个出租屋,每个都像暂存的快递箱。第一个在城中村,蟑螂会从排水管爬进我的咖啡杯;第二个在顶楼违建,夏天热得像烤箱,冬天冷得像冰箱;现在这个稍好一些,有扇朝西的窗,黄昏时能看到远处写字楼的玻璃幕墙燃烧成金色。
房东总催缴房租,而我的银行卡总在月底贫血。朋友劝我找个正经工作,我说:“写作就是我最正经的副业。”至于主业?这些年以来我一首浑浑噩噩,大概是职业流浪汉,或者,专业的失物收藏家。
酒是我最忠实的伴侣。
梅子酒像初恋,甜里带着涩;威士忌像中年,灼烧后才有回甘;最常喝的还是便利店啤酒,廉价,平淡,像大多数人的生活。
有时候,我会在凌晨三点的711遇到同样买醉的人。
我们不说话,只是碰一下易拉罐,各自喝下各自的孤独。玻璃窗映出我们的脸,浮肿的,疲惫的,带着黑眼圈和胡茬的,属于城市的游魂。
有人问我的信仰?我早就不信神明,但我相信街头的圣徒。
比如那个每天在天桥下拉手风琴的盲人,琴声像锈蚀的钥匙,试图打开一扇早己封死的门;比如凌晨西点就开始扫街的清洁工,他的扫帚划过地面,像在书写一首无人认领的长诗;再比如快餐店后门偷偷喂野猫的服务生,她的微笑比教堂彩窗更让我相信光的存在。
我记录他们,就像在收集这个时代零散的祷词。
有人问我:“你写这些有什么用?”
是啊,没用。不能换钱,不能成名,甚至不能让我少喝一杯酒。
但每当我翻开笔记本,看到那些潦草的字迹,某个建筑工人说起老家女儿时的哽咽,某个陪酒女郎手腕上褪色的红绳,某个癌症患者偷偷溜出医院就为再看一次日出。我就觉得,自己至少没让这些故事像烟灰一样被风吹散。
这座城市太大,而我们太渺小。
但总得有人记得,我们曾怎样活过。
愿你们不必像我一样,在深夜的街头与自己的影子对饮。愿你们能找到一扇永远亮着灯的窗,一碗热汤,一个不必说"我很好"就能被读懂的眼神。
如果有一天,你也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停下脚步,看着霓虹灯在雨水中晕染开来,突然想起某个被遗忘的梦。
我的笔记本永远空着下一页,我的酒永远留着最后一口。
而你,永远值得被倾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