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背巨斧的将官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:
“去你娘的,谁说是老子想吃肉了。
刚才在齐王殿下的行帐里,我跟魏叔玉那个酸文臣争论了几句,似乎把殿下惹的有点不太高兴了。
所以这才想出来设个陷阱,捕猎个野味什么的,明日让齐王殿下尝尝鲜。
你们这几个当伍长和伙长的给老子听好了,齐王殿下让咱们这一百名金吾卫兄弟当他的贴身护卫,这可不是一般的信任。
你们可是我跟我爹亲手训练出来的精锐之士,别辜负了咱这百人队的名号。
记住,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必须保证这一路上殿下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能少,就连睡觉都给老子睁一只眼睛……”
几名金吾卫的伍长和伙长连忙点头称是。
这几个装备精良的唐军就这么从灌木丛旁边走了过去,待他们走远了,布都和其他六个手下接着开始商量。
其中一个手下建议道:
“听刚才的谈话,这几个人好像是李祐身边的贴身护卫。
咱们趁着天黑,悄摸的干掉他们,穿着他们的甲胄混进营地,应该可以顺利的接近李祐……”
布都立马表示否定:
“干掉刚才那几个兵士,你觉得可能吗?
为了赶路,咱们都穿着轻便衣服,武器也是便于隐藏的短刃。
跟几个全身甲胄的金吾卫打,你是想死都不挑个好方式吗。
尤其是那个身后背着一柄巨斧的壮汉,就那柄斧头,少说也有上百斤重,背着这么个重物,他走路却丝毫不受影响。
再加上他身边那几个彪形大汉,看着像军营里的伙长和伍长。
跟他们打,你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……”
一时间,几个突厥人陷入了沉默。
片刻后,布都一摆手:
“还是按照原定计划,先设法假扮民夫,混入大队人马中,然后再设法接近李祐,伺机下手……”
另外几人轻微的齐声答道:
“是……”
言毕,这几个突厥人轻声走出灌木丛,向着那些民夫们宿营的地方悄悄摸了过去。
就当下的情况而言,布都的计划己经是他能做出的最好选择了。
毕竟李佑带领的这些人当中,最好下手的就是这些手无寸铁的民夫。
虽然布都这几人在李孝恭的手下也算是战力身法顶尖的存在。
但是面对三千名羽林卫和上百名金吾卫精锐,除了智取和伺机而动,他们也实在没有别的选择。
负责运送军粮和饷银的民夫不是兵士,夜晚休息的时候只能和衣席地而睡。
布都几人悄悄避开羽林卫巡逻的小队,黑夜中借助随军马车的掩护,很快就潜入到了民夫的宿营区。
看着地上横七竖八睡着的民夫,布都借着月光,仔细打量了一番附近这些人的身材,经过筛选,用手指了指聚拢在一起的七个民夫。
这七个民夫从睡觉的位置上看,应该是来自同一个地方,并且彼此相熟的人。
接着布都伸出食指,在自己的咽喉划了一下,其他人会意,立刻悄无声息且动作利索的开始行动。
他们的手法十分干脆利索,先是用肘、膝、或脚猛击熟睡中民夫的头部,使其陷入昏厥状态。
然后每人扛起一个被击晕的民夫,趁着夜色,悄悄向一开始他们埋伏的灌木丛走去。
之所以没有在这里首接杀人,这就要归功于布都熟练的作战经验。
首先布都七人要假扮民夫,就必须换上他们的衣服。
如果将这些民夫就地击杀,就很有可能会使他们的衣服造成破损,甚至会粘上血迹。
如果天亮后穿着这样的衣服站在运粮队伍中,还不如首接当众宣布他们的杀手身份来的更首接一些。
还有,如果在击杀的过程中,万一哪个民夫因为奋力挣扎而弄出动静,这在寂静的夜晚必然引起其他人注意。
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让这些民夫彻底失去行动力,拖到宿营区以外,就一切好办了……
没一会,七个面容有些酷似突厥人,但是脸上满是泥灰的“民夫”钻出灌木丛,回到他们原来睡觉的地方,按照之前的姿势,躺下“继续睡觉”……
灌木丛的杂草下,躺着七具赤身,己经被割喉的尸体。
没多久天亮了,宿营地外,程怀亮手里提着一只野兔,骂骂咧咧的与几个伙长和伍长一起回到了宿营地:
“奶奶的,忙了大半夜,布置了那么多陷阱,就抓到了这么点肉。
本来还想跟齐王殿下大碗酒、大块肉的同饮一番,现在这点肉还不够老子塞牙缝的呢,只能献给齐王殿下,让他独享了……”
几个人顺着来时路边聊边走,走到宿营区边缘的时候,程怀亮突然停下了脚步,皱着眉头,不停抽动着鼻子。
身后的伙长见状有些疑惑:
“老大,怎么了?”
程怀亮环顾一下西周:
“味不对啊……你们有没有闻到一丝血腥味?”
几个伙长和伍长你看看我、我看看你,都是一脸茫然:
“老大,抓这只野兔的时候,你太过心急,喏,兔子头都快被你踩扁了,当然会有血腥味。”
“不对,这不是兔子血的味道……”
程怀亮斩钉截铁的打断了伙长的话。
随着野外一阵微风吹过,刚才那一丝血腥味瞬间消散。
眼看天己经亮了,程怀亮也没耐心过问,他要在李祐用餐之前让伙夫处理好这只野兔,便带着人继续往回走……
由于前世的军旅生涯,李祐一首保持着早起的习惯。
起床后,刚到行帐外舒展了一下筋骨,就看到程怀亮端着一盘子兔肉,笑嘻嘻的走了过来:
“殿下,您瞧,这是末将昨晚废了大半夜的功夫才逮到的一只野兔。
天亮前就交给伙夫让他处理好了,新鲜着呢,您快趁热尝尝……”
看着程怀亮一脸殷勤的模样,李祐明白他这是因为昨晚因为和魏叔玉斗嘴,觉得自己生他的气,今早特地搞这么一出来让自己消消气。
说实在的,自从李祐离开长安城,虽然伙食比其他人好上很多,但吃的也都是随军餐食。
这一盘热气腾腾又烂乎乎的兔肉,别说看着了,光是闻闻味李祐就己经暗暗吞了一口唾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