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青雉从屋里出来:“咋啦?嫂子。”
张秀娟急吼吼地招手:“哎呀,先别问了,你赶紧锁门,带川川出来,我在胡同口等你,你快点呀。”
说完,她缩头回去了。
阮青雉满脸疑惑,不过还是抱着川川,锁了门出去。
刚到胡同口,张秀娟收回看热闹的目光,先接过她怀里的川川,单手抱着,另一只手扯着阮青雉,快步往家属院正门走。
她看着前面,扬了下脸:“看见没,那就是秧歌队了。”
不用说,阮青雉就已经看见了:“哪请来的秧歌队啊?谁家要办喜事吗?”
张秀娟笑道:“傻妹妹,是给你请来的。”
阮青雉:“给我?”
“是谁请来的我也不知道,这还是我刚才去倒泔水,听其他军嫂说的,我一听到这个消息,就去立刻找你了,哎呀,管他是谁呢,一会儿到近前不就知道了。”
她拉着小姑娘脚步加快。
家属院门口,几十人的秧歌队正表演得如火如荼。
演员们穿着大红色的队服,手里的绿色的扇子像绿叶一样在身侧起舞纷飞,大家扭着,笑着,锣鼓震天,场面热度非凡。
周围站了很多军嫂和孩子们。
等阮青雉到了近前时,目光先扫了一眼人群,当看见站在燕玲身边的谢芳菲时,她愣了下。
女人气色很不好,蜡黄的皮肤透着一股苍白,嘴唇干巴,经过这一次折腾,谢芳菲更瘦了,眼袋又往下坠了些,干枯的短发毛躁得一把干草,又少又黄。
当时那么严重,这才住几天院啊,就出院了……
马大丫也在人群中,见她看过来,倒是一反常态地朝她笑了笑,阮青雉挑着眉梢,回了个笑容,然后跟着张秀娟一路来到人群前。
只见秧歌队外面站了一个中年男人,个头不高,体型微胖,光头,身上穿着背心西裤,正单手叉在腰上,吆喝着:“给我使劲吹起来,哎!对!使劲扭!对对对!再笑得喜庆一些,牙得露出来,哎,没错!保持昂!奏乐队!你们还得往大了吹,敞开了吹!越热闹越好,不怕热闹!一定要给我往大了热闹!吹好了扭好了,我给你们发红包!”
一声红包,让秧歌队愈发沸腾起来。
演员们手里的手绢转得飞快,手指往上一顶,手绢齐齐飞上半空,然后又准确无误地落在指尖上。
军嫂们看得起劲,鼓掌喝彩:“好!再扔一个。”
正在这时,刚刚扯着嗓子吆喝男人往身后人群瞥了一眼,无意间,正好看见了阮青雉,他眼睛刷地亮起来,激动地拍了下大腿,抬脚匆匆跑过来。
男人大声喊道:“闺女!哎呦我的天呐,可让我找到你了!”
阮青雉笑着:“大叔,是你啊。”
这位不是别人,正是当初国营饭店里借给她灶台和饭盒用的大厨师。
朱向前跑到近前,伸手握住女孩的手,不胜感激地说道:“丫头啊!你可真是叔叔的大恩人啊!我之前还跟你说,要是在盛阳有困难了,就过来找大叔,结果我没帮上你,你却给我解决了一个大问题,你瞅瞅,我这张老脸都不知道该往哪放了。”
阮青雉双眸染着笑意:“大叔,你的病好了?”
朱向前:“好了!”
她上前一步,抓起男人的手腕把了把脉:“嗯,脉象确实好很多,可以再吃七天,免得日后复发。”
“好咧!一定吃!一定坚持吃。”
朱向前立刻应下,一点犹豫都没有,随后又感叹道:“哎呀,丫头啊,你这药用得太神了!我记得刚喝了三天吧,嘴也不渴了,尿尿都不疼了,我又坚持喝了四五天,我现在浑身舒坦,一点毛病都没有了,晚上也终于能睡个好觉了。”
秧歌队锣鼓的声音很大。
阮青雉听得断断续续,她点头,大声道:“那就好!身体好了比什么都强。”
她瞥了一眼秧歌队:“大叔,你请秧歌队干嘛啊?”
朱向前喊道:“你先等一下。”
说完,他一路小跑到乐队那边,拿了个锦旗跑回来。
阮青雉:“……”
又是锦旗……
这会儿,秧歌队跳完一个曲目,停了下来。
周围的军嫂都往他们这边看。
朱向前把锦旗举在身前,表情无比真诚:“你还饭盒的时候我不在,又不知道你叫啥,你帮我这么大的忙,我就想感谢你,可找不到你人啊,后来我一想,你是军嫂,那肯定住在家属院里,所以我就请了秧歌队过来,大家一起热闹热闹,叔还给你做了锦旗。”
男人看着上面的字念道:“救死扶生,恩重如山!”
“你看!这小词整得多好啊!”
“说得就是你和我啊,你救了我的命,这份恩情大叔记一辈子,以后你让我当牛,我不敢做马,只要有需要我的地方,大叔保证到位!”
阮青雉赶紧摆手解释:“就是一个小病,死不了人的。”
朱向前可不管这些,直接把锦旗塞进女孩手里,再次感谢道:“你这丫头就是我的贵人,真的!”
“我们爷俩儿,虽萍水相逢,但缘分深啊!以后可一定要和大叔经常走动。”
阮青雉点头:“行。”
她顿了顿,又道:“大叔,你到我家坐坐吧,你让秧歌队回去吧。”
朱向前:“钱都给了,不唱浪费了。”
男人扭头,跟领队喊道:“大家休息休息就接着唱啊,还有两首呢,一会儿天热了,就回吧。”
领队应了一声,招呼队员们开始。
震耳的锣鼓声再次响起。
人群里燕玲咬了咬牙,很想讽刺阮青雉几句,但碍于周围有人,只能压下心里的鄙夷,转头关心问道:“菲菲,你身体还好吧?”
谢芳菲神色蔫蔫的点点头。
燕玲用肩膀撞了撞她的:“你生着病呢,杨排长不照顾你就算了,还搬到部队宿舍里住,你居然也能忍得下去!你啊,就是太善良了。”
谢芳菲身上的外套松松垮垮,愈发衬得女人骨瘦如柴。
她双手抱臂,眼睛一直看着阮青雉和朱向前,听到燕玲的话,自嘲地笑了一声:“他爱住哪儿住哪儿!最好死在外面!一辈子别回来才好呢!”
燕玲撩起眼皮,瞧了一眼阮青雉的方向,也跟着自嘲了下:“人跟人真没法比,你看人家十八岁就是团长夫人,沈战梧对她百依百顺,人家多会选男人啊,我们当初就是瞎了眼,选了杨勇冯森这种男人。”
女人身边的军嫂看着她身上的新裙子:“燕玲,裙子新买的?”
燕玲扯了扯裙摆:“是啊,老冯给我买的。”
那个军嫂立刻夸道:“哎呀,要我说,整个家属院里就属冯营长对老婆最好了,你们看燕玲一年四季都有新衣服穿,发型永远都是最时髦的,上次你给我喝的那个,是外国的茶吧。”
燕玲嗓音温柔:“是咖啡。”
“对,咖啡,听说可贵了,冯营长都舍得给你买,你还说你家男人不好。”
燕玲身段优雅:“老冯就是心细,舍得给我花钱。”
“这就是好男人了!”
她浅浅笑了一下,扭头又看向谢芳菲:“菲菲,要不你去找团长爱人瞧瞧身体?听说,在医院里是她救的你,这是真的假的?”
女人说到这,看了下左右,笑道:“我们这位团长小夫人很厉害,来盛阳什么都没干,就先救了那个孩子,又救了团长,紧接着还救了菲菲,这不又有一个病人上门感谢,还搞这么大的排场,可真厉害。”
有军嫂好奇地问:“团长爱人是医校毕业的?”
很快就被别人否定了:“她还不到十八,像她这个年纪正念高中,哪会出来嫁人啊。”
“啊?没学过医…那这不是瞎胡闹吗?”
燕玲听着这些话,嘴角笑容加深:“管她学没学过,能救活就行呗。”
军嫂们瘪瘪嘴,没再说什么。
只是这心里已经对阮青雉看病救人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怀疑。
燕玲装作解释不清的样子,忙道:“不信你们问问菲菲啊,林军医弄伤了菲菲,还是团长爱人救回来的。”
大家看向谢芳菲。
只听她面容扭曲,冷脸道:“找她?都不如找头猪给我看!”
燕玲眼底晃过得意的笑。
谢芳菲看着那副锦旗,继续冷冷发笑:“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,雇人过来陪她演戏,除了她,谁还这么虚荣啊。”
她一双发黄的眼睛死死盯着阮青雉。
自己能有今天,全都是因为这个女人!如果不是她,把她气进医院,如果不是沈战梧打了杨勇,如果不是迷惑了医院大夫,非要让阮青雉过来看病,她也不会叫来林如珍!
说她救了自己?哼!
她都已经打听过了,当时有好几个大夫都在呢,怎么就可能是阮青雉救了自己!
没准她和林如珍一样,没有她,自己根本不会住这么久的院!
现在,阮青雉把她害得这么惨,转头却成了团长夫人!?
而自己身体大病未愈,生不出孩子,丈夫又跟她分居,甚至在她住院期间,一次都没去过。
更甚至,在那天他半路就丢下她,回了医院。
当初自己就是听林如珍说杨勇回了部队,才眼前一黑,人事不省……
这时,身边有军嫂说道:“燕玲,你家冯营长来了。”
众人目光齐齐看过去。
冯森蹙眉看着面前这么大的排场,目光扫了扫,明知故问:“谁叫阮青雉?”
阮青雉没见过冯森,见他穿着军装,身后还跟着两个兵,愣了愣回道:“我是阮青雉,怎么了?”
冯森严厉的视线落在女人的身上,眯了眯眼睛。
他迈着阔步走过来,沉声道:“我营队接到举报电话,有人说你存在作风问题,利用感情骗人钱财!我们需要带你回部队调查这件事。”